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9-05-10 16:4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政治站位。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进机关,强化党政干部民族宗教工作意识。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完善基层基础工作,配齐配强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专职人员,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进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二)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素质和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宣传、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努力提升宗教界人士法治意识,以宗教活动场所为阵地,着力加强对信教群众普法宣传和引导。继续发挥宗教活动场所聘请的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宗教普法常态化。在海门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落实“三项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全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进行。

(三)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不断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让各民族群众在南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促进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继续丰富完善我市安全工作“6+3”工作体系内涵,强化宗教领域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拓展“6+3”工作体系外延,与消防、供电、安监等部门加强合作,强化场所各项实战演练和应急管理措施。

(四)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利用各类优势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模范集体及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对民族团结重要意义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在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各族学生自觉树立“五观”,增强“五个认同”意识。

(五)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团体和场所建设,推进“四进”工作见实效,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和公益慈善活动,服务南通和谐稳定大局。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中国化方向的提档升级,彰显中国特色。

(六)强化民宗部门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持之以恒开展反腐倡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开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境界提供可靠的组织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