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宗局2014年工作总结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5-03-24 15:4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两个共同”和“四个认同”主题、宗教工作“四句话”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效

   1、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能力不断增强。局党组先后组织7场座谈会,寄发征求意见函40多份,数十次前往联系点,“走基层、听民声、求良策”,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101条。通过深刻查摆并认真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群众最希望办、眼下能够办的事情做起。在整改居士林、延寿庵两个场所领导班子薄弱的问题时,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场所,听取信众意见,与教职人员面对面交换思想。指导市佛协民主推荐场所负责人并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班子调整方案,多次作利弊分析,制订应急预案,使班子换届得以顺利完成,得到大多数信众的认可。领导班子成员均建立了个人整改清单,围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同时使这些具体整改措施做到可操作、可监督、可检查。目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责任分解表上所涉及的8个大项19个小项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通过整改,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做到政治立场坚定、密切联系群众,局党组成为局里的坚强领导核心。

    2、机关行政审批流程不断完善优化。我们以提高审批效能为核心,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认真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取消、调整和下放审批权限。2014年,再次梳理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将少数民族成份变更、清真食品标识牌发放、清真企业变更服务方向三项权力下放县(市)区民宗局。现在,我局行政权力清单为1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服务、1项行政确认、19项行政处罚。同时,针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事项,我们加强与市招办沟通协调,由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民宗局签署意见后,直接汇总到当地招办,统一归口办理。这些做法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进程、优化行政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民宗群体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

3、机关干部服务民宗群体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紧盯“在岗、在行、在状态”要求,提升民宗机关服务发展能力提升。做好即知即改承诺整改工作,坚持开门听取意见,开门查摆问题,开门整改落实;将即知即改承诺整改内容及意见建议的整改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处室和个人,按序时进度抓好整改到位。按机关作风建设“一评五制”的要求,实行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进一步提升机关业务能力水平和生机活力。按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机关干部“三解三促”活动联系点,并到联系点开展活动。到目前为止,机关干部到联系点开展三解三促工作200多次,解决大小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56个。

  二、全力维护民族宗教和谐稳定

(一)全面落实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下发了《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和落实民族宗教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应急维稳座谈会。全面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个案矛盾纠纷排除化解和领导包案制度,推动民族宗教个案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共化解个案矛盾5起,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在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上,我局就我市民宗领域维稳应急管理的相关做法作了经验交流,受到与会人员的肯定认可。

(二)深入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重大节日及夏、冬季安全工作检查12余次,基本做到了一月一查。邀请专业部门对市区宗教活动场所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安全检查的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切实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场所负责人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意识。经过检查,现场纠正安全隐患60多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同时督促要求隐患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制度,不断完善重要节点、重大活动预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重大节日重点宗教场所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局机关干部全部上一线,确保各宗教活动场所均未发生任何事故。同时,做好对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不断扫除督查盲区以确保民宗领域各层面的安全稳定。

(三)扎实做好流动少数民族尤其是在通新疆人员稳定工作。今年以来,云南、新疆等地先后发生多起暴恐事件,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巨大身心伤害的同时也给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影响。我们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市民宗领域的安全稳定。一是经常走访来通经商新疆维族人员,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引导工作。二是及时与市公安部门联系,沟通情况,做好流动人员的登记、排查工作,做好应急预案。三是指导市伊协在加强清真寺值班的同时,密切关注新来南通的新疆籍人员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四是要求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中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动员全市穆斯林群众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作出努力。通过多方努力,以实际行动强烈谴责暴恐行为,抵制民族分裂,促进民族团结,树立了伊斯兰教正面形象。

  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新进展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社区开展民族特色活动,如北濠东村社区的“藏汉一家亲”、紫荆花社区的“民族民俗艺术节”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的要求和省民委部署,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开展“双建”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少数民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热情,我市征文作品获奖成果位居全省前列。协助省民委在南通举办全省民族工作座谈会暨“双建”总结表彰大会,受到省民委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我市新疆籍维族警察乃合买提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定期召开清真拉面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举办南通首届清真拉面比赛,向社会介绍少数民族饮食文化,通过新闻媒体正面宣传,获得良好社会反响。在省第二届清真烹饪比赛暨首届清真拉面技能比赛中,我局获省民委颁发的“优秀组织奖”。昆山“8·2”中荣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在我市救治昆山回民伤者的过程中,有50多名穆斯林群众自发组织开展义务献血活动,这一举动广受社会各界好评,《中国民族报》对此事予以报道,国内各大主流媒体纷纷转载。

   2、积极帮助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紧跟全市“两个率先”步伐,大力实施“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致富奔现代化”工程。一是建设少数民族扶贫生产基地。目前,全市建立扶贫生产基地40多家,招收少数民族职工700多人,实现了少数民族家庭的脱贫致富。二是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市局机关发动党员干部、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结对帮扶少数民族学生,14年里累计帮扶700余名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提供帮扶款30余万元。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相协调,动员市青年企业家商会与海安20多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结对帮扶,资助他们直至完成大学学业。三是发挥致富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少数民族群众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扶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创办企业,开展规模养殖等,实现了脱贫致富。各级民族部门积极宣传致富典型,通过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程深入开展。全省民族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期间,省民委领导专门带领与会人员到海门市余东镇富民村少数民族扶贫基地进行考察,对我市在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给予肯定。

   3、积极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服务工作。会同市伊协举办全市外来穆斯林培训班,邀请市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授课,内容涉及治安反恐、店面经营、城管执法、损害赔偿、维权救济等多个方面,建立起沟通联系机制,形成管理和服务的良性互动。通过与财政、人社、商务等部门反复协调、多次沟通,切实解决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清真食品补贴问题。积极做好在通治疗的昆山回民伤者及家属的各项生活保障工作,妥善协助做好伤者亡故后的整个善后工作,受到市政府和昆山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在带头捐款的基础上,积极联系慈善总会、福彩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出呼吁,开展募捐活动,为被烧伤的在通回族同胞献爱心。与省民委沟通,为4家清真拉面店申领“示范拉面店”,共获补贴5万元。同时争取市委统战部的支持,拨付专项工作经费31万元。到多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考察,向穆斯林群众推荐合格的清真食用油。

    4、不断推进少数民族民生工程建设。新回民公墓建设项目是事关我市穆斯林群众稳定的重点民生工程。针对旧回民公墓墓穴用尽的困境,加强同国土、规划、城建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协助完善各项手续,克服设计、审批等多重困难,终于使新回民公墓进入开工建设阶段。新回民公墓推出了绿色生态殡葬改革措施,该项措施得到省宗教局、省伊协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在省伊协会长会议上进行了推广。

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得到新加强

  1、深入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积极贯彻省宗教局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在海安召开全市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现场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海安试点的经验向全市推广。专门举办全市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培训会,邀请省宗教局法规处对省局《关于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将宗教活动场所档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纳入星级宗教活动创建活动中,分类、分步加以推进。最终,青年东路天主堂、狼山广教寺、如皋法华寺等3家宗教活动场所通过省局组织的五星级场所考核评审,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2、成功打造“宗教慈善周”南通特色。今年我们继续围绕“慈爱南通、五教同行”主题,鼓励和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通过加强对宗教界的引导和统筹,促进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各地根据宗教部门的统一部署,参照往年的做法和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募集善款、扶危济困、慰问孤残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推动了今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全市“宗教慈善周”共募集善款90余万元,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救助弱势群体。这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慈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正面效应,既为我市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也促进了各宗教自身的健康发展。

  3、大力倡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在全市佛道教界开展文明敬香活动,推动寺庙“安全燃香、规范燃香、文明燃香”,维护寺观的文明、安全、环保和秩序,得到全市寺观的积极响应。春节期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向市民广泛宣传文明敬香的理念和要求,积极取得市民的认同和理解。指导寺观制定日常治安防范等多项管理措施,要求寺观等佛道教场所倡导鲜花献礼等文明献礼方式,同时提供三支免费环保香。这些做法彻底改变原来佛道教节日、节假日等敬香旺季和高峰时段寺观烟雾缭绕的场景,使寺观环境更为整洁清新和安全有序。在此基础上,狼山景区于2015年春节期间成功全面推行“文明敬香”,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4、充分发挥宗教界服务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充分发挥宗教在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中积极作用的号召,指导和引领宗教界发挥独特优势开展文明交流活动。通过不断开拓进取、突破创新,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宗教对外交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由我局参与制作的《僧伽东行》纪录片获得南通市第六届“五个一工程”作品奖,此片继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又在地方电视台进行了两个月的展播,取得了不俗的收视成绩。既传播了宗教文化又宣传了地方特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鼓励和支持宗教界进一步走出国门,在更大的平台参与文化交流。积极指导南通佛教界代表随中国佛教协会代表团出席在韩国举行的第十七次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并顺访韩国佛教界取得圆满成功。这一举措在展示南通佛教界对外形象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了南通的民间文化交流机制和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往大局。

    5、着力打造“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品牌。紧紧围绕“发挥宗教正能量,服务发展促和谐”主题,组织以政策法规、消防安全、财务管理等内容的综合培训班;进一步拓展宗教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完善工作站的工作职能、规范工作流程、拓展服务功能。法制宣传工作被评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经验做法在省局会议做大会交流。与市司法局协调,指导各地在主城区落实律师事务所与1-2个宗教场所完成结对共建,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工作。以纪念《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切实提高宗教界人士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印发一万份《南通崇法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取得良好效果。

  6、积极引导宗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唱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举办全市宗教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讨会,并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我们注重发挥宗教团体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激活加强自身管理的内在动力。积极引导和支持宗教团体举办全市佛教宗教政策法规暨讲经说法培训班、全市中青年道士培训班、全市外来穆斯林培训班、天主教传道员培训、全市基督教堂务主任培训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兴讲道比赛等活动,有效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引导宗教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

  五、机关作风建设水平得到新提升

  1、即知即改承诺整改工作全部到位。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紧盯“在岗、在行、在状态”要求,提升民宗机关服务发展能力提升。做好即知即改承诺整改工作,坚持开门听取意见,开门查摆问题,开门整改落实;将即知即改承诺整改内容及意见建议的整改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处室和个人,按序时进度抓好整改到位。至八月底,公开承诺事项全部整改到位,得到市作风办的好评,也得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绝大多数信教群众的认可。

2、机关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围绕反对“四风”,认真做好制度的废、改、立。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通过修订完善和实施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整体素质;推进各宗教团体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宗教团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健全和落实“三会一课”、“谈心交心”等党内生活制度,确保党内民主生活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保持清正廉洁、拒腐防变。通过修订完善和实施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整体素质,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并优化行政服务的服务流程,真正让反“四风”转作风成为新常态。

  3、继续保持民宗信息宣传工作全省领先、全国先进。我局作为国家宗教局的信息直报点之一,今年的信息宣传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注重提升信息员队伍综合素质。举办全市民宗信息员培训班,邀请相关人员就民族宗教方面的新闻报道、信息报送等进行专题辅导。专门召开民族宗教综合调研信息工作研讨会,进一步提升全市民宗信息员队伍综合调研信息撰写能力。二是注重提高信息宣传稿件报送质量。截至12月底,共计上报信息1300余条,省级以上网站刊用650余条,国家宗教局网站刊用30余条。到今年为止,我局的信息宣传工作连续4年被国家宗教事务局表彰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位列全省前列。通过信息报送及时把握民宗领域最新动态,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2014年,我局在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法治建设及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民宗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动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工作创新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谋划和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发挥民宗群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争取民族宗教事业新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