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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民族工作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8-02-19 字体:[ ]

近年来,南通市委、市政府,南通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思路,不断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营造和谐环境、服务改善民生,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城市的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一是自觉把城市民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三级管理网络、落实两级责任制,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长安南通”工作之中,定期研究部署,提出目标任务,制定有效措施,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着力完善城市民族工作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经常关心、过问少数民族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加强和发展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南通市少数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少数民族工作的坚强组织体系。三是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乡镇)、进学校。通过创建,培养民族工作典型,表彰和宣传模范事迹,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多年来,南通市涌现出众多的民族工作先进典型,分别受到国务院、国家民委、教育部、省政府等表彰。

  夯实基层基础阵地,积极构筑社区民族工作平台。一是建立管理网络体系。全市建立了以县(市)、区民宗部门、街道(乡镇)民宗助理、社区(村居)民族宗教工作协管员为主体的三级管理网络体系。200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主城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全覆盖,形成了城市民族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二是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区阵地作用,广泛传播民族政策和知识,大力宣扬加强民族团结对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意义,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民族政策义务咨询、制作民族知识展板巡回展览等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三是积极发挥平台服务功能。创办民族宗教法律事务部、民族宗教医疗保健中心,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特色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等方面的优惠服务。将困难少数民族群体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定期走访慰问,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更新理念和方式,切实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过细管理,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动态。设立少数民族联系点,积极做好流动经商、务工少数民族人员的引导、服务、协调工作。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动态管理信息数据库,各街道、社区对辖区少数民族人口进行建档登记,做到一户一表,一人一卡,每月进行数据更新,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异地联动,探索横向协作共管机制。协同市公安部门从新疆正式调进一名维族干警,专门接待、处置涉维事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引导自律,加强少数民族同胞自我管理。引导并发起成立清真拉面自我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和运行方式,制定在通清真拉面经营自我管理制度,规范了全市外来清真拉面店的经营秩序,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同胞合法权益。一是构建少数民族同胞维权平台。建立“12315少数民族维权联络站”,畅通少数民族同胞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做好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高效、便捷、务实的维权服务。联络站成立以来,接报的维权诉求均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国家民委杨晶主任在2010年12月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对我市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和市民族宗教局相互配合,建立了正常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目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41名民族界代表人士,有8人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三是认真解决少数民族特殊需求。充分尊重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习俗,满足特殊殡葬需求。

  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努力提升少数民族人口文明素养。一是努力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之乡”优势,努力为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人才。南通西藏民族中学自1997年创办以来,始终坚持高举民族团结旗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取得卓越的办学成果。2007年11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称赞南通西藏民族中学的办学成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是西藏世世代代繁荣富强的保证,你们为此做出的卓著贡献,西藏人民永远不会忘记。”同时,我市对外来经商少数民族子女上学实行特殊照顾政策,安排少数民族子女就近入学,全部免收择校费和赞助费,对生活困难家庭子女实行费用减免,近年来已有100多名流动经商、务工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在我市就学。从去年开始,我们又在江苏省重点中学南通中学开办了西藏民族班。二是积极发展优秀民族文化。先后举办多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通过文艺演出、民族文化展览、民族文化大课堂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族文化知识。依托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和少数民族服务之家,组织开展民族趣味体育运动会、民族饮食文化节、民族风情摄影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融合。先后组建12支基层少数民族群众文艺队伍,结合迎奥运、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并多次登上“濠滨夏夜”群众大舞台,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已经成为我市展现民族文化、彰显民族风采、促进民族和谐的文化品牌。三是大力弘扬民族和谐新风。各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成立少数民族志愿者服务队,主动服务周边群众,服务社会,为民族团结添砖加瓦。在慈善募捐、抗震救灾等活动中,少数民族志愿者带头捐款捐物;在“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少数民族同胞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利用一技之长,为群众服务;在“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科普咨询等各类活动中,少数民族群众共同参与,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形成特色品牌;在“文明小区”、“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中,少数民族居民家庭表现不俗。今日的江海大地上,随着城市民族工作的深入推进,民族平等、和睦相处、团结奋斗已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