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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会 来源: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26-03-31 字体:[ ]

    3月27日,南通市民宗局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会议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了解读,系统阐释了法律关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核心要义,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法律内涵与实践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要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根本遵循,紧扣南通工作实际,聚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要求全面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确保法律各项规定在南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