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民宗[2013]12号
关于举办全市宗教界学习贯彻十八大
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定于近日举办全市宗教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市、县(市)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和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2月27日1天,下午培训结束后各自返回。凡参加培训的对象由市、县(市)区民宗局负责通知到本人,自带笔记本和笔,并于2月27日上午9:00前报到。
三、培训地点:南通市工农路531号(中北大厦),0513商务酒店(南方批发市场往南150米路东,小石桥往北500米路东)。联系电话:85289999、85287999。
请各地认真组织,于2月22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电子版(姓名、单位、职务、教别,见所附表格)报我局宗教处,并于培训当天指定一名分管宗教的副局长带队前往。联系人:王旭、娄福平,联系电话:51015865、51015866。
专此通知
附件:1、参训人员报名表
2、培训议程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3年2月20日
抄送:市委统战部,市各宗教团体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处 2013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