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兴国教寺大殿修缮保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道教协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秀路17号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范围为太平兴国教寺大殿(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屋面修缮,文物本体建筑面积约为238.3平方米。主要修缮内容为屋面、墙体、油饰、木装修、地面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4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太平兴国教寺大殿修缮保护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参加省级文物保护工程培训证明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同时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聘用单位(注册单位)均须为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提供建造师证书的,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须处于合格状态。
3.4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告公示栏”自行下载。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05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þ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告公示栏”、“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示”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道教协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濠东路北城隍庙内 |
地 址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05室 |
联系人 |
葛先生 |
联系人 |
张工 |
电 话 |
15962966736 |
电 话 |
15951323357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1129361972@qq.com |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