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民宗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定不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注重提升行政水平。局党组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成员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补齐短板,带头学法,在日常学法的基础上,组织专题学法4次。专题举办全市民宗干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60余名民宗干部通过理论辅导、实操培训、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民宗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多轮次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民宗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组织的各类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为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夯实了基础。二是突出规范权力运行。按照相关要求,我局调整行政职能运行模式,进一步梳理调整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同权的范畴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省、市实现同步运行。配合省民宗委加强对2019年以来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的“双随机”抽查监管。今年市民宗局分别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4次,鉴定涉嫌非法宗教书刊十余万册。三是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工作。配合省民宗委扎实做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核审查工作,全力保障全省宗教互联网信息服务培训在我市举办。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升格审核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宗教服务许可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证等,规范宗教行政备案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加强相互对接,有时、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的业务流程。
(二)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多种形式促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擦亮南通民宗普法名片。通过市县联动、点面结合,统筹全市宣讲力量进机关、进院校、进团体、进场所、进社区的常态化宣讲。发挥部门职能,以“宪法进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民族团结”、“法治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以微信公众号、普法宣讲、政策解读、发放资料等方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有关国家安全等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二是开展专题促落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不断扩大政策法规宣传的影响力,同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规做好场所管理。三是建立阵地促长效。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全面落实宪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培训,重点打造社区(村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社会上的知晓度。
(三)有力推进法治重点工作。一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下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于执法不规范的六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二是严格开展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有序推进民宗信访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源头属地化原则,在全市推进涉民族宗教信访工作法治化途径的新实践。指导县市区民宗部门及化解1起少数民族信访及多起信教群众信访问题。四是着力夯实基层民宗治理基础。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三级工作网络、两级工作责任制”在依法治理、矛盾风险排查调处等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实现基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精细化、常态化管控。初步制定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的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切实推动和打造南通民族宗教基层治理品牌。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民族宗教法治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树的不够牢,靠经验、靠老办法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
(二)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还不够紧。学用“两张皮”的现象仍一定范围内存在,宗教系列规章出台促使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业务工作、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有一定差距。
(三)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民宗部门普遍缺乏专门法治工作机构,法治力量与当前法治工作量还存在一定差距。与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首要任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全年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及各级各类培训班30余次,带头宣讲2次,增强依法办事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召开宗教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引导民族宗教领域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举办2024年度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建设培训班,开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工作实务的相关课程,帮助民宗干部系统把握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三是加强统筹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协力同心的良好氛围,将法治宣传、执法检查等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四、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法治政府建设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工作责任制”为主导,加强民族宗教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我市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进程,开拓创新,踔厉奋发,形成一批南通特色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品牌。
(一)推进民宗法治建设体系化。一是持续提升民宗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探索建立民宗干部精准调训模式,“补短锻长”围绕“缺什么、学什么”组织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质培训。二是努力提升教职人员法治素养。重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法治教育培训,从备案程序、档案建立、教育引导、跟踪指导四个方面强化法治管理的全过程。三是加强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指导场所对信教群众开展“三爱五认同”教育,加强对信教群众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信教群众法律和法治意识。四是夯实基层治理机制体制。继续构建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民族宗教治理“一张图”和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员民族宗教工作“一张网”。五是推进涉民族宗教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民族宗教信访工作属地化原则,持续强化民族宗教基层治理,督导各地落实民宗信访工作分类指导。
(二)推进民宗普法宣传常态化。一是指导各地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引导各地结合本区域特色建立民族宗教普法宣传轻骑兵、宣讲员等队伍建设,形成一区一品的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品牌。二是突出民族宗教法治文化示范作用。鼓励结合本地法治宣传特点,通过宣传、培育等方式,形成一批有特色的民族宗教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推动民宗法治落地见效。三是持续加强民族宗教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切合宪法、法律法规进场所活动,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法治宣传品牌。四是指导做好场所与律所共建共宣。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与本地律师事务所结对共建工作,邀请律师适时帮助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及时调处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五是创新载体多样开展宣传普法。筹划2025年度“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启动仪式暨南通民族宗教法治文化节活动,有力推动民族宗教法治宣传。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下基层等系列活动,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网上普法和线下普法齐推进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全市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积极引导民宗领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推进行政服务规范化。一是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和行为规范。本着便捷、高效、为民的原则,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再造。二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梳理我市历年来已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强化始终事后监管。三是推动行政许可备案事项贯彻落实。严格按照省民宗委《宗教行政备案事项指南》相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相关行政检查,较好地推动和规范落实行政备案事项。四是把好教职人员备案“审查关”。
(四)推进行政执法精准化。一是梳理修订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和流程。市级行政执法将由局政策法规牵头,所有执法人员在局执法人员库里随即抽取,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和规范开展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指导和支持各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民宗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顺应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省民宗委、市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贯彻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多部门联合,县市区联动的执法检查,2025年市局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换届、制度落实等情况的行政备案执法检查,促进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全市民族宗教重大行政执法会商研判机制。五是建立健全案卷(含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