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1-11-02 15:2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喜庆之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定位,以加强和创新全市民宗领域管理为主线,以“立足新的起点,力争全面领先”为目标,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着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城市民族工作,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全面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促进全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为南通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加强和创新全市民宗领域管理

  (一)切实加强全市民宗领域的管理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解决当前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依托全市大环境和其他部门资源优势,努力构建属地管理、各层参与、整体联动、多元治理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新格局。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有利于科学有效协调民族宗教领域内外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新机制。在突出宗教场所、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服务管理创新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是新时期宗教和谐理论的实践探索,也是宗教事务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依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适时举办宗教界人士学习培训班,指导深化全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总结推广一批模范场所规范科学的管理模式,促进创建工作在常创常新中形成常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宗教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把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有机结合,在服务管理过程中更新理念和方式,积极争取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外来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范畴,切实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巩固与新疆、甘肃、青海等少数民族流出地的联系协作机制;创新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发挥“12315”外来少数民族维权联络站和拉面管理小组功能作用,保障外来少数民族经商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享受城市发展外来人口管理新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切实帮助解决诸如外来少数民族子女入学、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实现管理有法、教育有方、服务有效。 

  二、坚持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切实加强城市和农村民族工作

  (一)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表彰宣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在全市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高潮。二是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号召,通过采取干部挂职、学习培训等方式努力做好与新疆伊宁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南通西藏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指导帮助学校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杰出典范和优秀品牌。三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积极争取宣传、文化等部门的支持,提高城市特色民族文化水平。建立基层民族文化活动点,探索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举办民族文化艺术节,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以加强散杂居地区民族文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二)以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为依托,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暨社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把不断加强社区民族工作作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把民族工作有效融入社区建设,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进一步学习北京牛街民族工作经验,开展民族工作模范社区创建活动。发挥“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典型引路作用,推广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经验做法,重点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单位或地区的工作指导和政策宣传,切实做到该单位或地区民族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载体平台、有制度保障,努力打造城市民族工作亮点品牌。充分发挥市少数民族法律服务部、医疗保健中心作用,切实为少数民族同胞服务。继续推动民族工作进村居三年规划,逐步加快民族工作进村居的步伐,促进民族工作社区化全面覆盖。大力推进民族风情园和回民公墓建设。完成市民族团结促进会成立工作。

  (三)以加快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农村少数民族致富奔小康进程。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致富奔小康工作力度,实现新农保制度和农村少数民族脱贫的有效衔接。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摸清全市少数民族尤其是农村贫困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状况,更新完善台帐资料,落实有效的帮扶工作举措。创新少数民族扶贫工作思路,加大少数民族群众适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素质,从根本上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就业致富。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渠道,采取一助一、多助一的方式,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自主创业,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加工业,发展适销对路的项目和产品,用“造血”的方式帮助其达小康乃至实现基本现代化。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全面推动县(市)区少数民族家庭实现结对帮扶。同时,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做好市道教协会换届的筹备工作。坚持和完善市级宗教团体学习例会制度。紧紧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主题,指导和推动各宗教团体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指导各宗教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以和谐宗教理念为核心的“人间佛教”、“生活道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建设”研讨。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制度。教育和引导宗教界优化组织机构,完善议事办事规则,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切实增强爱国宗教团体在信教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后备骨干人才培养。继续指导各地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管事和育人相结合,眼前和长远相结合,以思想进步、学识增进、品德修养、能力锻炼为重点,通过送出去深造、分教专题培训、与高校联合办学等途径,不断提升宗教界人才的综合素质。积极培育和推选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行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后备人才担任宗教团体领导职务。依法落实和改善宗教教职人员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险待遇,尽可能把宗教教职人员和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范畴,切实帮助宗教界人士解决后顾之忧,创造良好条件,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弘扬宗教优秀文化,发挥旅游窗口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参与推进狼山风景区、濠河风景区创“5A”建设。充分发挥广教寺、城隍庙、天主教海门教区主教公署、新基督教堂等对外窗口作用。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招商引资服务和港洽会等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主动了解和掌握独资、合资企业外方管理人员以及来通经贸洽谈、友好访问的境外人员的宗教信仰,努力为他们过宗教生活提供方便。

  (四)引导和支持各级宗教团体以扶贫济困送温暖、宣传教育进场所为重点,大力开展走进“三农”、改善民生活动。引导支持各宗教团体和场所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残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在市佛、道教慈善超市的基础上,整合五大教资源,引导、支持建立慈善、公益事业活动平台,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开展科技信息进场所活动,支持和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创业和做好慈善事业。

  四、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切实加强民族宗教部门自身建设

  (一)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干部能力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有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建设效率型、责任型、学习型、服务型、廉政型机关为目标,培育团结和谐、开拓创新、高效廉洁的机关核心价值观,增强工作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把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班子为引领,以绩效管理考核为抓手,加强责任制建设和规范运作,努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展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政治业务学习,并以此带动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努力提升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依法管理作为第一职责,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充实执法力量,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

  (二)拓展思路,在高起点上谋划全局全年工作。在深入学习领会上级部门精神的基础上,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科学判断大局环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突出前瞻性、全局性、政策性。在坚持省民委(宗教局)工作指导的前提下,加强与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工作联系,争取更多来自上级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坚持责任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预先告知、登记和检查通报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从政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法纪防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从实际出发细化和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在规范有序和严格执行制度方面狠下功夫。同时,大力推进部门行政权力透明化运行,努力形成规范、创新、廉洁、高效的运作机制,建设和谐阳光政府部门。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和其他机关综合工作。抓住国家宗教局信息直报点新机遇,确保信息宣传工作在全省位列第一,力争信息直报点工作在全国领先。强化信息意识,完善信息网络,扩大信息源,落实约稿等制度。凡重大和突发事件确保在4小时内上报。继续加大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向省级以上刊物投稿,形成良好激励机制。全年上报调研信息或综合信息不少于150条。继续办好《南通民族宗教》内刊,积极研究建立新的信息宣传平台。做好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保密、信访和老干部工作。加强局机关门户网站和局域网维护,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保密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