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宗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社会管理局,本局各处室、机关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对丁佳荣同志作如下分工:协助分管宗教处(行政服务处),不再协助分管政策法规工作。
特此通知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6月28日
抄送:市委统战部,市五大宗教团体,市少数民族联谊会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