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启东市民宗局召开全市民族宗教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会,启东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刘锦华作专题宣讲。启东市民促会部分会员以及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刘锦华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背景、立法原则、核心要义及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引导参会人员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促进者和践行者。
会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学习情况,纷纷谈认识、讲体会、话担当。
张利国 启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启东市民促会会长
作为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带头人,我将立足司法工作与法律监督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吃透法律要义,积极会同民促会理事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市各族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律精神深入人心。
冯英杰 启东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启东市民促会副会长
通过此次学习,我深受教育、倍感鼓舞。作为蒙古族民警、市民促会的一员,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立足法治岗位,将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执法与普法工作,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谐,为平安启东、法治启东建设履职尽责。
黄小梅 启东市南苑小学常识组教研组长,启东市民促会副会长
这部法律为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彰显了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定决心。今后我将以法为引领、以爱为纽带,坚守育人初心,讲好民族团结故事,用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郭佳翔 启东市南城区街道南苑一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启东市民促会副秘书长
作为一名社区书记,我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法律精神融入社区治理各环节。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耕互嵌式社区环境构建,用心用情做好各族居民服务工作,推动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建美好家园。
施雯 启东市轻舞飞扬培训中心声乐指导教师,启东市民促会副秘书长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令我倍感振奋,也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将以这部法律为根本遵循,把中华优秀民族音乐融入课堂教学,以美育实践传播、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文化自信与民族团结的种子,让各族青少年在歌声中增进了解、彼此亲近、共同成长。
陆惠柏 启东市天主教爱国会会长、汇龙天主教堂负责人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宗教领域更好服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法治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宗教界的一员,我坚决拥护并积极践行这一法律精神,自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践行者,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向善,维护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下阶段,启东市民宗局将把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普法宣讲、实践活动等形式,引导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推动法律精神落地见效,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