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快讯

海门区民宗局召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

来源: 海门区民宗局 发布时间:2023-08-21 字体:[ ]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8月21日,海门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朱洪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区民宗局副局长黄卫杰主持会议。

会上,民宗科相关负责同志通过图文结合的形式,为全体机关干部详细讲解制定《办法》的背景意义、基本原则、法律依据、法律责任等内容。同时,特别补充了《办法》与《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前后对比,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监督方面出台了哪些新规定。

会议指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宗教领域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具体举措,对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朱洪强调,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民宗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办法》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办法》的实质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强化宣传教育。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加强对《办法》的学习研究,向广大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宣传《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各项要求,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细化管理举措。要逐条对照《办法》相关规定,对标对表新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有关要求,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扎实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有序,切实提升自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