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民族宗教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民族宗教依法行政能力,6月19日,海门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在海门佛教中国化实践基地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赵江,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黄卫杰、专职副局长梁春豪出席。
培训班上,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赵江作了开班动员,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了学习辅导。
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就《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专题辅导。他重点讲解了《办法》中涉及“集体研究决定”的五个条款、“不得”的十一个条款和修订新会计制度的必要性,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用一个宗教场所的实际案例来讲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提出改进财务工作的建议。
全区区镇统战委员、民宗专职人员,各民族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宗教动场所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共计80多人参加了培训。